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1-27
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月21日
送出日期:2025年1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集合计划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集合计划简称集合计划代码970120远一年持有期混合下属分级集合计划简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下属分级集合计划
970119
称 远一年持有期混合A 代码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管理人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27日
集合计划类型混合型(偏债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每份份额
设定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1年。每份A类份额的最短持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有期到期日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业务,每份A类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开始担任本集合计
2022年1月10日
投资经理吕晓威划投资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12月1日开始担任本集合计
2022年9月16日
投资经理范驾云划投资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6月28日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大集合合并或者终止本资产管理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26日,期限届满第 1 页 共 6 页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注:管理人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法规对照公募基金对兴证资管金麒麟核心优
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规范,并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准予兴证资管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后,完成了向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征询。《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生效,“兴证资管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集合计划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灵活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在境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
通标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
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集合计划总资产的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总资产的
20%;本集合计划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集合计划主要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即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衍生品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还包括固定收益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和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包括个股投资策略和行业配置策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集合计划是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本集合计划产品第 2 页 共 6 页兴证资管金麒麟恒睿致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集合计划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集合计划合同于2021年12月2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集合计划涉及的费用
(一)集合计划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集合计划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率
单笔<100万元1.2%-申购费(前收100万元≤单笔<300万元1.0%-费)300万元≤单笔<500万元0.8%-
单笔≥500万元每笔1000元-
赎回费 A类份额最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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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为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集合计划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70%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投资者退出日或本集合管理人和销售机构计划分红日或终止日。从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若无,则为份额参与本集合计划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若计划单位份额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6%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计划单位份额年化收益率大于
6%,管理人对超过6%以上的部分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
托管费0.20%托管人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50000.00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50000.00
其他费用《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关的相关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相关费用(包括登记结算费、服务月费、年度电子合同服务费)、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公证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账户等相关
账户的开户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相关账户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及投资其
他基金的费用;集合计划的银行汇划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可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详见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1.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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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集合计划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集合计划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集合计划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集合计划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4%
注:集合计划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集合计划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集合计划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业绩报酬不纳入测算范围。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
险、合规性风险、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
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及宏观环境风险等。本集合计划财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企业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集中度风险、表决权差异
化风险、上市交易差异化风险等。
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类资产配置调整空间较大,可能由于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风险来源多样化、策略实施多元化等情况而产生特定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集合计划在股票、债券等标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具体标的投资决策中给本集合计划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标的选择风险。其他特有风险包括可转换债券投资风险、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次级债
券的投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合同到期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资产管理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
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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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xzzcgl.com/)。客服电话:95562-3。
1、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