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11-12
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07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万家鼎鑫一年定开债券发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2935起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23日-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2-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20个工作日,届时详见开放公告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年1月15日
基金经理徐青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7月25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其他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投资目标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投资范围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投资衍生品工具。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
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主要投资策略
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风险收益特征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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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60%
申购费 1000000≤M<3000000 0.30%(前收费) 3000000≤M<5000000 0.08%
M≥5000000 100 元/笔
N<7 日 1.50%
赎回费 7 日≤N<60日 0.15%
N≥60 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以及《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上述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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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0.4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仅可在开放期内申赎基金份额,投资者面临在封闭期内存在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者面临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
额的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当事人未能经友好协商解决的,应选择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